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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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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内设机构

夏邑县李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作职责

  第一条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市政府下放权限决定,或者依法接受县级执法部门委托,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完善与县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和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负责乡镇本级及县派驻执法人员日常管理考核。

  第二条编制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第三条负责辖区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建设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予以制止,并按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和做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按职权实施强制拆除、查封施工现场工作。

  第四条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志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五条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占道经营整治、油烟污染治理任务。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六条统筹辖区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将机动车停放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指导、支持、协调开展停车自治和停车泊位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清理废旧非机动车。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七条负责开展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按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八条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养犬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辖区内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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