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内设机构 |
夏邑县李集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组织实施本级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第二条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原则,将乡镇本级和县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打造"一站式"集成服务。
第三条编制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
第四条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标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流程优化提速、同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
第五条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向村(社区)延伸下沉,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制定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和代办事项清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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