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7000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与标准 |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2-22来源:
各省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3号)、《河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豫财环资〔202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向)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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