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背景依据

  一是完善“十四五”期间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划。二是近年来全县二手车交易活跃,交易量多年持续快速增长,出现了证照不符、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问题乱象,群众关于规范和整治二手车流通的呼声比较大,要有计划的增加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杜绝市场垄断经营现象。三是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对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的服务和监督职能,营造公平竞争、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市场环境,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经纪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推动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依据《通知》中发展规划,明确了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条件,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符合《通知》,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交易大厅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经营场地要有合法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

  三、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形成二手车市场监管合力四部分。

  四、涉及的范围

  涉及范围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二手车拍卖公司。

  五、执行的标准

  应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4—2015)等要求,强化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高效、诚信、便捷服务。

  六、惠民利民举措

  增设二手车交易市场,进一步降低二手车交易成本,更好的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和二手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让群众就近交易市场能够挑选称心二手车,减少群众往返办事负担,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