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9000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动态信息 |
罗庄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20号),为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提高我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特制定本规定,请各村及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将安全生产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为提高我镇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镇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安全生产财政支出结构,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镇政府结合财政增长情况,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执法能力,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要落实到位。每年部门预算要安排安全生产执法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二、安全生产执法经费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执法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安监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应急演练,确保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经费的管理
加强执法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做到执法经费专项用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罗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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