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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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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9000000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救助审定

罗庄镇2023-2024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行政村: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23-2024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结合我镇灾区困难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人心安定、社会大局稳定。

  二、 重点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是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致贫返贫 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 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实施重点救助。

  三、 救助原则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 因灾造成住房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 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四 、救助程序

  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五、工作安排

  (一) 救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 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到“政策公开、 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准台帐。经乡政府复查审核后,按户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二) 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县级下拨资金后, 各村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

  (三) 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没每户不高于2000元”落实。根据因灾造成住房倒塌、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特困群体等情况进行分类为一般困难户、困难户、特殊困难户三档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四) 救助时段。冬寒灾民生活救助时段为2023年12 月至2024年2月。

  (五) 救助形式。冬春救助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不得平均发放,不准优亲厚友,确保救灾款物足额及时、保质保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 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的通知规定开展,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情况上报镇负责救灾工作的业务部门备案。

(三) 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要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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