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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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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1000001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用人单位变更登记

  1、企业用人单位变更登记

  一、受理条件

  各类企业下列类型的登记信息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1.单位地址;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主管部门;4.隶属关系;5.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账号;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用人单位关键信息。包括:1.单位名称;2.经营范围;3.单位类型;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所属行业(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6.参保险种;7.参保时间。

  二、政策依据

  同“企业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三、受理渠道

  同“企业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四、所需资料

  对能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共享信息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二)单位信息变更所对应的相关文件材料。

  五、风险等级

  变更基本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低;变更关键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中。

  六、办理流程及层级

  (一)办理流程。对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用人单位变更信息的,经办岗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对无法获取共享信息的,经办岗核验相关材料后按规定办理。

  (二)办理层级。单位变更基本信息采取“经办”一级办理;变更用人单位关键信息采取“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七、办理要点

  数据未共享时,用人单位参加的险种不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的,办理变更登记时,受理后由信息系统推送至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办理,办理完毕后即变更生效,同时由系统向其他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变更提示。

  八、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机关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一、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下列类型的登记信息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1.单位地址;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主管部门;4.隶属关系;5.账户名称和开户银行、账号;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用人单位关键信息。包括:1.单位名称;2.经营范围;3.单位类型;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所属行业(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6.参保险种;7.参保时间;8.经费来源。

  二、政策依据

  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二)单位信息变更所对应的相关文件材料。

  五、风险等级

  变更基本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低;变更关键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中。

  六、办理层级

  本业务单位变更基本信息时采取“经办”一级办理,变更关键信息时采取“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七、办理要点

  用人单位参加的险种不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的,办理变更登记时,受理后由信息系统推送至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办理,办理完毕后即变更生效,同时由系统向其他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变更提示。

  八、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3、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一、受理条件

  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因故变更项目结束时间的,应在原项目结束前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38号)、《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申请人应当填报《河南省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并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变更竣工时间的,需提供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

  (二)工程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导致延期的,需持项目发包方提供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

  五、风险等级:中

  六、办理层级

  本业务事项采取“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七、办理要点

  (一)工程建设项目因拆迁、发包过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延期的,办理变更手续;

  (二)工程建设项目因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且需要追加工程造价,应计算少收的社会保险费,办理补缴手续;

  (三)《工程延期施工报告》上需要甲方和监理方的签署意见。

  八、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二、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1、参保职工信息变更

  一、受理条件

  已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实际信息与参保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办理社保信息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用工形式、民族、户口性质、特殊身份等信息变更的业务。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参保人员退休后关键社保信息更改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312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申请人申请修改个人信息时,须按照《个人信息修改所需材料表》中对应项所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风险等级

  变更一般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低;变更关键信息的,风险等级为高。

  六、办理流程及层级

  (一)更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文化程度、家庭住址等一般信息的,线上办理即时生效,线下办理采取“经办”一级办理;

  (二)更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特殊身份等关键信息的,采取“经办、复核、审核”三级办理。

  七、办理要点

  (一)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时可与公安部门进行校验,以核实真实性;

  (二)享受待遇人员的信息变更,推送相关待遇核定部门经办修改;

  (三)享受待遇人员的关键信息变更,涉及影响养老保险待遇时,由参保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报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核改。

  八、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特殊困难群体身份、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本人申请或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只限特殊困难群体身份),可以办理信息变更。

  二、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二)申请人申请修改个人信息时,须按照《个人信息修改所需材料表》(附件4-17)中对应项所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风险等级

  变更一般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低;变更关键信息的,风险等级为中。

  六、办理流程及层级

  (一)参保人员的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一般信息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

  (二)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时,采取线下“经办、复核”二级办理。

  七、办理要点

  (一)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时可与公安部门进行校验,以核实真实性;

  (二)关键信息变更时,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留存《河南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等资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批量添加或删除特殊身份标识时,按内部事项处理。

  八、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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