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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4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管理

商丘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为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巩固脱贫成果责任,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结合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经研究,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一)样本县。全市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10个县(市、区)。

(二)样本村。每个县(市、区)实地核查不同乡镇的9个村,其中脱贫村 6个、一般村 3个;暗访1个村。重点从监测数据异常、村集体经济和基础条件薄弱、帮扶政策覆盖面异常、边远的村中选取。

(三)样本户。每村不少于20户,监测对象必到,脱贫户和一般户数量由考评组根据需要而定,但总量不低于20户。重点从2023年新增大病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1、2级重度残疾户,有义务教育学生(6—15周岁)户,分散供养特困户,独居老人户、多子女户等户中选取。

(四)项目。每县(市、区)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3个,以2023年实施项目、产业项目优先的原则抽取。每个样本村选取1个产业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没有产业项目的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中选取。另外,样本村的帮扶车间、光伏电站必看。

二、考评时间

暂定于12月3日--4日,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2月2日前,完成实地核查组(含暗访组)的组建工作。实地核查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评内容

与国家、省考核评估内容保持基本一致,主要包括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4个方面:

(一)责任落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持续压紧压实等情况,主要评估4项内容: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核查:

1.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谋划建立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拿出过硬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3.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亲自推动,适时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4.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经常性调研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点联系1个以上行政村,原则上任期内基本走遍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协调解决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5.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

二是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领导组织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核查:

1.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下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

3.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及分工方案,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任务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是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核查:

1.相关行业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研究涉及本部门职能的贯彻落实意见。

2.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分工落实方案,及时出台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调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3.行业部门间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帮扶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核查:

1.主管部门方面。①落实第一书记全覆盖选派要求,到期轮换。②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③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④分级负责开展培训,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⑤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⑥强化保障支持,把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工作经费、驻村补助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认真落实保险办理、定期体检等关爱措施。

2.选派单位方面。①严格人选把关,选派人选要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经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②各帮扶单位要将定点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机构统筹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帮扶工作。③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④落实生活补助、通讯补贴等保障待遇。

3.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方面。①重点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履职尽责。②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积极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确保“应纳尽纳”。针对致贫返贫风险,精准有效实施帮扶,确保“应扶尽扶”。③坚持每周“五天四夜”在村在岗,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二)政策落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等情况,主要评估3项内容:

一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核查:

1.教育帮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现象,若有,及时劝学;落实残疾儿童落实特殊教育或送教上门;资助政策和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2.健康帮扶。关注村级卫生室作用的发挥;开展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做到应签尽签;一般脱贫户和“三类户”,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免交住院押金;落实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及报销政策;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

3.住房安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无住危房现象,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是否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4.安全饮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饮水安全、方便快捷,水质、水量有保障;管护到位;村内有水质检测报告。

二是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补助补贴、临时救助,特别是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等相关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三是产业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四个一批”、企业税费减免、省外务工交通补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等政策落实。

(三)工作落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落实等情况,主要评估6项内容:

一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核查:监测对象识别退出精准、程序规范,帮扶措施到位;监测对象帮扶人为公职人员;应纳尽纳,从发现监测对象到完成识别认定不超过15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风险消除时收入稳定超过7500元、“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及时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户、机、卡一致。

二是帮扶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核查: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小额信贷应贷尽贷,贷款额度1万元以上,用途合规,无逾期,小额信贷余额户贷率、贷款余额、年度新增贷款规模稳步提升;光伏帮扶电站公告公示、运维管护到位,光伏收益分配使用合理;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等。

三是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重点核查:2023年度就业规模、就业质量、就业政策落实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其中,公益岗位、帮扶车间的数量和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低于去年年底水平。务工6个月以上的稳定务工人员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就业培训精准,帮扶到位。对雨露计划毕业生、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公益岗台账、合同(协议)更新情况,公益岗管理制度、人员签到落实情况。帮扶车间“三上墙、三齐全”运营正常,视频在线,带动就业和带动脱贫人口务工达标。

四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重点核查:监测预警情况;部门协作情况;常态化救助帮扶情况。

五是攻坚期以来国家与省考核评估以及督查巡查、巡视审计、暗访调研等发现问题整改和涉贫信访舆情办理处置情况。重点核查:对照发现问题和相关部署要求,主要考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个性问题整改务必到位,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信访舆情处置到位,信访人满意。

六是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重点核查:2023年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等情况。入库项目会议研究记录、公示公告材料、申请报告、项目库统计表等。村级扶贫资产台账,确保“应纳尽纳”,资产管护、收益分配制度、资产移交、管护和运营情况。项目入库、项目实施中等公示公告资料,对已完工项目和资产有公示牌。

七是农村人居环境情况。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干净整洁,户内物品摆放有序。脱贫户、监测对象厕所改造、使用情况。

(四)巩固成效。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以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情况,主要评估7项内容:

一是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和收入支出变化情况。二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状况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状况。三是大病户、重度残疾户、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生活保障情况。四是群众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认可满意情况。五是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情况。六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七是是否存在数据失真失实、弄虚作假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重点核查:

1.实现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和全省农民收入的比值同比“两提升”。收入较低脱贫人口和收入同比下降脱贫人口“两类群体”增收情况。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在人均纯收入中的占比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清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规定标准。

3.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脱贫人口慢病签约做到应签尽签。

4.完成危房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住房安全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5.完成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年度目标任务,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6.县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要不低于2022年衔接资金投入规模。

7.以县为单位,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并高于去年。

8.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帮扶、村“两委”工作等有较高满意度。

四、考评人员

抽调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分管督导考核工作副局长10名;县、乡、村业务骨干190名,市乡村振兴局业务骨干10名,共210人。组建10个实地核查组,设组长、联络员各1名,组长由各县(市、区)副局长担任,市乡村振兴局业务骨干任联络员,组员19名,每组共21人。由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带队,每位副局长负责2个实地核查组。每个实地核查组负责1个县(市、区)。带队领导、组长、联络员回避籍贯与原工作地。

五、调研方式

原则上不召开县级情况交流会。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入户调查、项目核查等方式,实地核查与暗访同步进行。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问题整改落实、信访舆情为基本线索,对所涉及地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及巩固成效情况进行暗访核查。

(一)查阅资料。根据《河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指南》《河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查阅相关资料,对发现问题,通过访谈、实地查看项目,进行印证。

(二)座谈访谈。两人一组,分级进行访谈。访谈评价等次为“差”的,不低于10%。

县级: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县级行业部门负责人:主要包括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发改、教育、科技、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商务、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医保、地方金融监管、乡村振兴、电力、人行、银保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产业发展牵头负责部门不在以上名单的,增加为访谈对象),共21人左右。

乡、村级:对样本村所在地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副书记、村“两委”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进行访谈。

(三)入户调查。两人一组,根据入户表,分类进行入户调查。

(四)项目核查。两人一组,核查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是负面清单项目;项目的公告公示情况,群众对项目的知情、参与、认可、受益等情况,2023年的项目重点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效益发挥等情况,往年的项目重点查看确权登记、后续管理等情况以及利益联接、收益分配、带贫效益等。

六、结果应用

实地核查结束后,与平时考核成绩结合,及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情况,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 个等次,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报告后,对各县(市、区)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相关要求

(一)坚持较真碰硬。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能不能发现问题、敢不敢揭露问题作为衡量调研质量的标准,克服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好人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在思想上较真、在工作上碰硬,推动脱贫成果持续巩固。

(二)建立沟通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留存相关影像资料,有异议的,允许解释说明,提供佐证材料。实地核查组根据情况进行复核,防止误判、错判,确保问题认定准确。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入户调查、项目核查、资料查阅、座谈访谈等相关情况,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和标准,确保实地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得到干部群众认可。

(四)撰写核查报告。实地核查结束后,及时将原始资料归档,按照实地核查报告模板撰写报告(附问题清单),经带队领导、组长签字同意后,将归档原始资料、实地核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各类统计评价表交联络员,报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备查,电子版发至sqstp2020@163.com。

联系人:成媛媛   3288322

附件:

1.分组及核查区域

2.实地核查报告撰写提纲

3.发现问题清单

4.基本情况统计表

5.访谈提纲(访谈记录)

6.访谈统计评价表

7.农户调查问卷

8.项目核查情况评价表

9.暗访情况统计表

              商丘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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