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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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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夏邑县业庙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三零”创建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零创建”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三零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切入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零创建”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全力推动“事要解决”力争在矛盾纠纷化解上实现较大突破,切实减少矛盾纠纷“存量”,坚决控制住矛盾纠纷“增量”,为加快推进业庙乡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1、加强领导,建立“三零”工作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或方案,措施有力,针对性强。

4、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妥善解决,预测预防预警重大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群防群治工作扎实,巡防队定期巡逻。

6、防范力量配齐配强,“一村一干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队伍一平安大喇叭”工作落实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

  7、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预测、预警、预防重大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全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量的同比增长以及“民转刑”案件的显著减少为标尺,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向社会充分展示调解工作和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四、工作措施

按照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出组,一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出乡的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排查化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一)及时预警。各村各单位要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或网上网下舆论共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上访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及时进行综合分析,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认真排查。在坚持日常排查、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村组每天排查一次,乡每周汇总上报一次。整合各类调解力量,深入村、重点行业,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面掌握辖区、行业内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建立准确、完整的排查台账。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情况信息,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三)全力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方法,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化解。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要逐一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强化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理性、合法地表达自己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四)落实管控措施。各村对问题比较突出或网上网下舆论共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全力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化解且具有重大隐患的疑难纠纷以及依法不能调解或当事方执意不愿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与相关责任部门对接并同步制定矛盾纠纷稳控方案,逐案明确稳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稳控措施,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采取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诉求、化解纠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平安业庙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配合。这次专项行动涉及面广,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排查调处,落实化解责任,绝不容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把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对属于本地、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排查化解职责,认真加以解决。

(三)转变作风。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与“三零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紧密联系和服务群众,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群众正当合法权益。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变成为群众谋利益、办好事、解困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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