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8000001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测户识别 |
监测户识别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
广大农民朋友
至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过渡期内(2021-2025年),按照党中央部署,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针对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将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并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范并化解返贫致贫风险,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现将有关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防止返贫监测范围:2023年度农村户籍人口年人均纯收入7500元是判断能否成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收入参考,且至少存在以下返贫致贫风险之一。
1.家庭唯一住房出现安全问题(经鉴定住房为C级或D级),无法在短期内解决;
2.家里吃水遇到困难,家庭无力解决,包括断水超过1个月、水质有问题(需要有水质鉴定报告)、取水距离较远、时间较长等;
3.家庭成员中突患大病、重病等,长期慢性病人较多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医药费较高家庭无力负担;
4.家里学生上学开支较大(私立、贵族学校除外),家庭无力负担;
5.家里因灾、因疫、因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影响了基本生活;
6.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
二、慎纳或不纳入的几种情形
1.购买商品房(包括住房、门面房等)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存在不动产登记;
2.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大型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
3.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佣他人较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家庭成员中有财政(公职人员)供养人员的(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
5.举家外出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的农户;
6.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空挂户的;
7.子、女完全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
8.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
9.隐瞒家庭资产财产、存在虚报家庭开支、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
10.因保健、美容等非必要医疗开支,入读私立、贵族学校开支巨大,导致家庭困难的;
11.具有劳动能力但不积极参与劳动、好吃懒做,因赌博、婚丧嫁娶等导致生活困难的;
12.申请纳入监测对象在评议公示中群众意见较大的;13.其他明显不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情形。
三、申请方法
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找干部或帮扶人申请。向所在村(社区)申请,将家庭或自身困难情况反映至村组干部或帮扶人进行申请:
2.打电话申请。
拨打12345 0371-65919535 0370-3639057 0370-6213728 0370-63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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