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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4 10:06: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夏邑县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夏邑县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规范公共交通客运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交通发展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第5号令)制定《夏邑县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我县公共交通客运起步于2013年,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极大缓解了城乡居民乘车难问题,有力支撑了全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多年来,由于公共客运投入少、发展规划不完善、公共客运基础设施不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表现突出,影响了公共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制定《夏邑县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办法》是解决我县城乡公交管理诸多问题和困难的现实需要,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六十九条。

  (一)关于公共交通行业的定位

  本规定所称公共交通客运,是指在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设施,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包括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

  (二)关于规划和建设

  针对目前公共汽车行业规划体系不完善、衔接不充分、实施保障不到位等主要问题,《办法》重点从规划体系、规划编制、规划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1.明确夏邑县公共交通规划和公共汽车专项规划在现有城市规划中的法律地位,做好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

  2.明确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要求编制夏邑县公共交通规划和公交线路专项规划在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规模、经济发展相适应等的原则下,通过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规划,从程序上更好体现构建公共交通网络的要求,做好铁路、省际客运、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

  3.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办法》明确按照规划及国家用地标准落实公共汽车场站用地。同时,规定了大型住宅区和工业区建设,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建或改造道路建设计划,客运站、码头、大型商业中心、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标准确定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汽车场站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关于运营管理 

  1.经营许可方面

  《办法》规定了从事公共交通经营活动的特许条件、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等。规定了运营企业退出或暂停营运的条件,运营企业破产、解散、撤销时的运营线路保障方案。

  2.运营服务方面

  为保障运营企业向社会提供优质、安全、连续的服务,《办法》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夏邑县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对运营企业、驾驶员、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做了量化指标,并实行分值考核。

  《办法》还对公共交通行业的监督检查、非法运营等行为查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终审:李子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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