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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7 17:4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国定副省长在全省农业防灾减灾暨三农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进一步提升运行质量和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出台,切实加强我县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通过注重源头管控,坚持建管并重,健全管护制度,创新管护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实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做到管护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监督,实现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期受益。

  三、涉及范围

  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机井、泵站、塘堰坝、小型集雨设施、输排水设施、渠系建筑物、高低压电力设施等。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重点内容。

  管护办法重点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和管护责任,我县所有机井落实“一长两员”,相关人员信息标注与机井显著位置;落实管护资金,确保设施损坏能发现、有钱修、有人修;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设施运行及质量状况进行监管。

  鉴于上述情况,特出台《夏邑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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