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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18 17:3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是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针对当前种养分离、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决定从全省7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中选择24个领导重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技术力量强的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从粪污收集、处理到粪肥还田、科学施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着力培育市场,逐步形成规模,努力探索整县推进机制。5月份,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申报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争取,我县被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是县政府,每年中央奖补资金1000万元以上,连续5年。为加快推进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任务

  通过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种植主体三方有机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县域种养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使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料覆盖耕地的化肥用量亩均减少10%以上,施用有机肥料的10万亩(播种面积)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促进我县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支持对象主要是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合作社(不包括养殖企业)等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主体加大要素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通过遴选确定夏邑县绿能生物有机肥料厂等86个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单位。奖补内容主要对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奖补,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服务主体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

  四、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夏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和督促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县政府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纳入县政府目标考评,年终表彰奖励要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取舍、定奖惩;四是加大扶持力度。整合全县农业、畜牧业等相关项目和资金,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倾斜,对粪肥还田企业给予大力扶持;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监管、乡镇负责、业主自律、社会服务”的县乡村企联动、监管运行结合的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有哪些?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粪肥还田利用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资金管理。要对还田前施用的有机肥进行抽样检测、土壤有机质含量的测定、粪肥还田效果监测评价等,依据监测结果实行差异化补助,体现奖优促劣;按照村公示、乡审核、第三方监测、县有关部门联合确认的原则,建立公开公示机制,进行县公告、乡公示、村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工作台账。各实施单位要凭与养殖企业签订的畜禽粪污回收协议、发票(收据)、收集粪污记录、农户签字确认和村委会盖章的粪肥还田记录等台账资料和资金拨付申请,兑现奖补资金,要落实环环相扣机制,确保资料有据可查、数据逻辑关系合理。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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