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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夏邑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6-03 17:5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把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努力提升城市品质作为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河南省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持续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公共服务水平、人居环境和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城镇化质量不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明显、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夏邑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从今年开始到2023年,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努力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突出短板基本消除,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髙,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彰显,城市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城市普遍优化提升。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7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县城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98%以上、9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以上,完成夏邑县工会家属院等1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县城标准。

  三、《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围绕建设宜居城市,补齐城市建设短板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规划部门协同自然资源、交通、住建、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强对城市空间文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依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围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塑造城市特色,有序推进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地区优先编制详细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得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住建、城管、工信、交通、供电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提髙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基本消除“断头路”。结合新建、大修城市道路,以缆线管廊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快停车设施和充电桩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和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城市雨水管渠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快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努力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大力实施城镇燃气、热力、供水等老旧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逐步扩大集中供热有效覆盖面,无集中供热城市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

  3.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由县旧改办牵头,住建、工信、卫健、民政等相关单位配合,探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融资,高质量推进水、电、气、暖、通信等基础设施改造,做好架空弱电线路、公共弱电管网等通信基础设施改造与保护工作,推进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做好公共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和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成片街区为单元,统筹推进老市场、老厂院、老街道综合改造整治,整理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

  4.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住建、财政、安居置业统筹实施,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国有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紫瑞园安置小区、三义街棚户区等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创造条件推进城中村改造,处理好开发强度控制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村民拆迁安置和就业发展等关系。

  5.加快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房管中心牵头负责,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快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逐步构建“质价相符”的高质量物业服务供给体系。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做好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

  6.积极创建绿色、完整社区。住建部门牵头,房管部门及有关乡镇配合,以城市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改善影响群众生活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服务、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为目标,打造完整社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县城城关镇、曹集乡35%以上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7.积极推进“三圈”建设。规划、住建、卫健、民政、教体积极配合,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保持职住空间基本平衡。围绕建设15分钟生活圈、健身圈、阅读圈,统筹布局县城、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和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实现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不低于两个百分点,确保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大于0.83人。

  (二)围绕建设生态城市,推进蓝绿空间修复提升

  1.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园林中心牵头负责,林业中心等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推进城市绿地“联网”工程,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推进城郊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环城防护林带、人工湿地、城区绿地通过生态廊道实现互联互通、有机衔接,构建网络化、生态化的城乡绿化体系,把绿色和自然融入城市。提高园林绿化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推广应用乡土树种,合理搭配长寿树种,栽植全冠苗木,提升绿化品质。加强城区绿地建设,升级改造城市综合型公园,做好社区绿化、立体绿化工作,加强城区小游园、街头绿地、“口袋”绿地建设。建成区绿地率达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适时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推进水生态建设。住建、水利、环保、园林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备用水源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II类、地下水水质达到III类。持续开展污水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进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体连续三年减少。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8%。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县城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0%。加强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和岸线治理,县城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管、农业畜牧总体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4×600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用。积极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30%。

  4.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住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责,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推广星级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绿色建筑向既有建筑、绿色城区、连片农房延伸。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特色示范片区。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规模化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三)围绕建设精致城市,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

  1.努力改善环境卫生。爱卫办牵头,城管、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协同负责,实行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科学制定城市环卫保洁标准,制定以保洁效果为主的考核办法。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高速沿线、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加大建成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公厕数量每平方公里达4座以上,中转站数量每平方公里达1座以上。城区餐饮单位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率达到100%。加强城区扬尘治理,城市每平方公里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有序推进车辆更新及低排放改造,提高公务用车、城市公交、环卫车辆、物流配送用车等新能源车辆占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持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标准。

  2.有效提升市容市貌和社区秩序。城管、交通、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协同负责深入推广路长制等管理模式,开展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摆乱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市容乱象整治。推进街道“U型”空间治理,对空中、路面、地下管线系统和综合杆、综合箱以及“城市家具”等各类要素进行规范,带动道路两侧综合开发建设,完善提升街区功能和综合环境,实现“线清、杆合、箱隐、景美”。开展窨井盖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完善窨井盖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区各类窨井盖符合功能需求、安全需求、美化需求,达到省住建厅要求标准。新建、改建市政设施、窨井盖按标准一步到位。以安全、节能、美观为目标,对严重老化的道路路灯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功能性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6%。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社区秩序专项整治,治理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3.加大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公安、交通、城管牵头负责,完善交通信号灯、电子抓拍系统、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设备建设,保持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设置完整。实施交通秩序畅通工程,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完善交通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交通堵点治理,保持城市交通秩序严管态势。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科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增加限时、分时、错时和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提升停车服务能力。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地下交通设施和停车场。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治理,加大对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全市城市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提升慢行系统建设水平,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

  4.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城管部门统筹负责,积极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平台规范运行和整合互联,全面达到国家验收标准,2021年年底前实现县级平台与市级、省级、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积极谋划实施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市政、智慧环卫等智慧化示范项目,有效推动现有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逐步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适时推动建设“城市大脑”。

  5.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持续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城管志愿者服务,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统筹解决执法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问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装备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城管+公安”保障体制,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等行为。

  (四)围绕建设人文城市,推进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护利用

  1.强化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规划中心牵头,自然资源、住建、房管协同负责,高度重视城市设计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把城市设计贯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全过程,全面完成县城建成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区域、节点的城市设计工作。控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塑造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尺度宜人的公共空间。对城市重要区域、节点,坚持整体设计,实施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建设用地,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保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2.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合理利用。文化、广电等有关部门配合,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和历史建筑等,切实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努力做好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工作,彰显长寿文化特色。积极开展历史名城申报和保护利用,做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着力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

  3.保护和彰显城市自然景观特色。自然资源、环保、水利、园林、林业等有关部门立足职责,围绕六五国际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17”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统筹推进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保护。依托城市各类自然资源,建设一批文旅融合发展、展现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

  (五)围绕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公安、城管、住建、消防、人防协同配合,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安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保持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和信息收集体系,全面摸清城市家底。对标先进标准,分析评估城市运营状况,查找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定行动计划,策划实施建设项目。

  2.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部门牵头,住建、人防、园林、环保、卫健等部门负责,健全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通信专用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力量,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推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提升检验检测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增加大型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场所的应急防疫救治功能。

  3.完善城市安全体系。应急部门牵头,住建、自然资源、规划、水利等有关部门配合,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建设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积极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辨识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清单,明确管控单位,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涝、城市消防等各类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达到本地区安全生产规划规定的降幅。加强城市安全宣传、预警能力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强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队伍以及消防栓、消防队站建设,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装备水平。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压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4.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住建、公安、交通、房管、文化、市场监管局、大数据等部门统筹负责,大力开展城市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排查治理建筑工地、公共建筑、娱乐场所、城镇燃气、地下有限空间等场所部位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窨井盖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及标准规范,强化打非治违,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家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行动,保持预防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和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成效明显,确保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等到有效控制。整合数据资源,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智能化检测平台,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智能发现、自动指令、快速处置、实时反馈。

  (六)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努力提升城市建设内涵

  1.注重思想引领。文明办牵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做到政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

  2.提升文明素养。文明办牵头,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系列活动,确保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深化“诚信,让商丘更出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诚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定期举行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3.抓好社区创建。文明办、住建、房管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培养社区居民家园意识,增强认同感、归属感,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建立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治理模式。积极创建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社区站所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搭建实践平台,营造志愿服务发展良好环境。

  五、《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制、推进措施有哪些?

  (一)完善推进机制。各有关乡镇、百城提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持续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示范带动。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节水型城市和绿色社区等创建示范活动。结合实际选择一定区域,探索打造智慧、低碳、宜居、宜业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培育一批“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示范城市、示范街区、示范项目、达标街道,引领带动全面提升。

  (三)加强要素保障。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加大城镇、产业聚集区等存量低效土地的盘活力度,提髙土地集约利用率。抓住新基建和补短板机遇,科学谋划实施项目。加快政府融资平台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升级步伐,强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能力,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方式融资。

  (四)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肃追责,确保百城提质项目顺利实施。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建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考核成果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共享制度,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度融合。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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