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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夏邑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12-10 17: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事业,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不愁吃”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水利部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水利部门相关要求,为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农村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序保障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确保全县农村用水安全高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71 号)、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水办农〔2020〕8号)。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九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情况,我县自2006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709个行政村,共计2595个自然村108.4044万人。第二部分供水现状,截止2018年底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7处,其中规模水厂25处,小型供水站12处。在后期的巩固提升工程中,建设并网运行集中供水工程9处,现有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28处,个人投资建设水厂1处。第三部分风险隐患,从乡镇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造成部分管网损毁、群众生产造成供水管网损坏、供水厂站水源井水泵损坏、供水设备老化维修等原因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动态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水源地地下水位逐年下降,造成水源紧缺,水源井出水量受限;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发生突发停电事故时,造成群众生活用水困难;由于疫情暴发造成的水体污染或严重讯期造成的洪涝灾害,造成农村供水工程大范围和部分工程停水等方面分析预测存在的风险隐患。第四部分应急措施,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损毁、水泵损坏、供水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造成供水压力小,供水时间短等现象;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汛期间的供水安全等5个方面提出了应急保障措施。第五部分应急供水水源,夏邑县各乡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建设有备用水源井,一旦发生供水短缺及时启用备用水源井供水,同时利用正在实施引江济淮工程建设,实现地表水源置换,加强水源应急保障。第六部分临时供水点设置,一是使用运水车拉水在行政村设置取水点,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二是使用农村浅层水源消毒进行应急使用。第七部分组织保障,从组织机构、通信与信息保障、抢险队伍建设保障、财力保障、抢险物资保障、医疗和卫生防疫保障、治安保障、供电保障、后勤保障、宣传保障等方面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第八部分应急保障电话,0370-6111550。第九部分其他要求,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及时应对和高效处置供水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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