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邑县农村电子商务“领跑县”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2024年6月14日下发的《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商务部流促中心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商流促函〔2024〕84号)文件精神,夏邑县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现已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符合农村电商“领跑县”典型案例推荐条件。根据农村电商“领跑县”典型案例推荐要求,需起草印发《夏邑县农村电子商务“领跑县”工作实施方案》和成立夏邑县农村电子商务“领跑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创新驱动、深度融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县交通区位、主导产业、基础设施、人才队伍、自然禀赋等优势,加快推动电商与农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专业市场、外贸、文旅、物流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6年,力争全县网络零售规模超150亿元,年均增长20%。打造5个以上电商产业集群,培育1个以上年网络零售规模超500万元的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全县主导产业网络销售规模明显扩大,电商与产业深度融合,电商公共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更加健全。
三、主要内容
《夏邑县农村电子商务“领跑县”工作实施方案》分为5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运营、高度市场化的原则,全面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作用,积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破解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难题,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电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将夏邑打造成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一是规划引领,统筹发展;二是整合资源,协同推进;三是立足县情,示范带动;四是企业主体,政府扶持。
第三部分是主要目标:到2026年,力争全县网络零售规模超150亿元,年增长20%。打造5个以上电商产业集群,培育1个以上年网络零售规模超500万元的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全县主导产业网络销售规模明显扩大,电商与产业深度融合,电商公共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更加健全。
第四部分是实施内容:一是搭建完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二是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三是促进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四是培育新型农村电商主体;五是推动农村电商一二三产业融合。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加大电商宣传推介等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农村电子商务“领跑县”工作有序开展。
四、执行标准
按照《商务部流促中心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商流促函〔2024〕84号)和《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和农村电商“领跑县”等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4〕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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