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果反馈)夏邑县财政局关于《夏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政府性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供电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 号及《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商政〔2021〕12 号)等有关规定,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夏邑县财政局起草拟定了《夏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
2023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夏邑县财政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至日期,未收到意见建议。
夏邑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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