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清单》(商政办〔2022〕34号)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组织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4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登录夏邑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意见征集栏目页面底部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邮寄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1日前);
3、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xyxdqb@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工作职责清单》意见建议”字样,为方便和你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宁
联系电话: 0370-6668619
通讯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县府路东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工作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3年12月15日
终审:高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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