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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7 19:1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目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也已发现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我市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认真排查从武汉返乡人员和近两周到过武汉的人员,督促居家隔离至少14天,要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二、已在商丘的有武汉旅居史人员,严禁离开商丘市,要就地留观。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上班首日要对全体人员测量体温,登记造册,发现有武汉旅居史的,要督促其居家留观。

四、严格城区公交车、发往各县的城际公交车管理,所有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公交公司每班次都要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管理,督促落实。

五、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商场、超市管理人员要加强宣传监督。

六、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寒假期间的补课、培训等各类集体活动。全市所有陵园、公墓和纪念堂(骨灰堂)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时谢绝亲属祭祀,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殡仪馆工作人员要加强宣传劝导。

七、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不配合进行医学观察的,公安机关配合疾控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隔离。

八、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一线救护医生和护士的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杜绝感染事件发生,如有发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为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发现有武汉旅居史的,可打电话举报,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各县(市、区)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十、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所有乡村要开通乡村大喇叭,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教育武汉返乡人员不要出门,在家自我隔离,所有人员过年不串门、不聚会,出门戴口罩。

 

商丘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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