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裁量基准)
一、执法主体
夏邑县教育体育局
二、执法程序
1.发现、核查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审理
5.决定处理意见
6.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执行
9.结案
三、救济渠道
1.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在本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当事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夏邑县人民政府或夏邑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夏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五、行政裁量基准
夏邑县教育体育局适用行政裁量基准一直贯彻落实省厅统一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终审: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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