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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实施方案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08:44: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登记质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以效能最高、用时最短为着力点,通过推行“三减、三零、两办”服务模式,即企业开办服务通过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零见面、零证明、零成本”“马上办、一次办”等系列优化措施,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时限不超0.5个工作日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减少企业开办环节。企业开办服务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将首次办理税务信息采集、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与企业登记注册合并为一个环节,一次提交申请材料,多事项同步并联办理。各部门互认企业登记注册身份认证、信息采集结果,不再要求申请人二次更换办事场景重复认证或采集相关信息。

(二)简化申请材料。取消不必要的证明类材料,部门间证明材料申请人免提交,改由后台核查认证。对属于申请人权利义务的事项,风险较低的申请材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监管部门加强事后监管对承诺事项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办理服务指南收取申请材料,不得随意增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设置不合

理的条件及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行全程网上办事。选择营业执照、刻制印章、银行预约开户、税务信息采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套餐联办”的,申请人通过自治区企业开办“一网”平台一次填报所选业务的全部申请信息,分别推送至公安、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等部门单位,完成企业开办。相关单位要设置负责网上业务审核的专职人员,定时跟踪、定期通报网上业务受理、流转、办结等情况,努力实现“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审批”。

(四)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整合企业开办各环节相关业务,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次采集、后台流转。集中设置自助办理区,配备相应的自助办理设备和引导辅助人员,为申请人提供材料指导、辅助操作等跟进式帮办服务。

1.企业登记办理部门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设立登

记合并为一个环节(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办者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及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等人员身份信息等必要材料,通过实名认证后进行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1.5小时。办理完成后即时利用商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台向其他关联部门推送信息。

2.印章刻制单位收到企业登记平台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后,完成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等3枚印章刻制,并及时送达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同步向公安部门完成印章信息备案,办理时限不超过1.5小时,刻制印章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

3.税务部门收到企业登记平台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后,即时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且无需提交材料。根据企业要求,可同步免费办理购置税控盘等业务,并将税控盘送至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时限不超过1.5小时。

4.人社部门根据企业要求,收到企业登记平台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后,即时为企业办理社保企业新参保登记,且无需提供材料,办理时限不超过1小时。

5.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企业要求,收到企业登记平台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后,需即时为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设立(企业)业务,办理涉及的人事劳动合同备案材料,通过电子数据共享方式实现,不再需要申请人现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信息,办理时限不超过2小时。

6.鼓励预约开户联办。依托“政银合作”数据共享和企业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功能,银行预约开户与企业登记业务联办。在确保金融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企业登记环节一次采集银行预约开户所需信息,经企业授权同意,通过数据传输推送至申请人自主选择的商业银行,自动进入后续办理流程,完成银行账户预约开户。银行在完成银行预约开户后,实时将预生成银行账号通过“一网通”平台推送至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为后续缴存业务提供便利。企业指定的商业银行收到企业登记“蒙畅开”平台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后,要按照《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为企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并同步完成人民银行备案。办理时限不超过2小时。

7.为进一步缩短部门间业务数据共享办理时间,减少数据延迟造成承诺时限延后的问题,由企业登记部门负责,建立政务服务、税务、公安、人社、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办理群,当企业登记业务受理后,在群内通知其他并联审批部门及时关注系统信息并办理相关事项,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办结时限延缓。

8.政务服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快递企业,将首次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办税、开立账户、社保等证照文件及税控盘等及时送达登记企业。

三、完善业务办理规则

(一)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动态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词库,减少自主核名系统核准的不适宜名称数量,降低企业名称登记中的自由裁量和人工干预,提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公开企业开办所需提交材料、办理条件、涉及费用等。严格遵守企业登记注册形式审查规定,不得随意增加申请人接受审查义务。各部门要出台行政审批尽职免责相关政策,完善办理依据,避免因规避行政风险而过度审查。

(三)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类市场主体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要在政务、商务、跨境贸易、移动通信、医疗服务、电商平台、网络交易等多领域推广应用。在办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等业务时,适时告知办事人员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方便后续业务使用。能在线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确认市场主体身份的,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身份证明文件,真正做到“一照走天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由承担企业开办服务的部门负责建立由公安、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工作协作机制,统筹推进企业开办服务优化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依据自身职能职责,按照企业开办所涉及的各个环节,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率的工作合力,确保本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二)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评估“0.5个工作日完成开办企业服务”涉及的软硬件条件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承载能力,及时增加或更新设备,提高后台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能力。同时,配强配足窗口人员,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效能。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督察室将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网上获取数据、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定期调度、通报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部门或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进行通报表扬。


终审: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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