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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2022年“惠购银冬 韵味商都”促消费活动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08 18: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商丘市贯彻落实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等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释放消费内需,提振消费信心,市政府下发通知,我市将启动汽车、餐饮、家电、住房、酒(本地)一系列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通过本次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对拉动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引领带动作用,更好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拉动第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二、总体安排

  (一)活动名称:商丘市2022年“惠购银冬 韵味商都”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2年12月(以启动时间为准)。

  (三)主办单位:商丘市人民政府

  三、主要活动

  (一)2022“醉美商丘”首届名酒文化节展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2.活动内容:设立商丘本地名酒品牌展台,互动展销;举行本地系列酒文化互动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让“家”里的产品能够更好的被“家里人”认可。

  (二)汽车、家电等展销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2.活动内容:集中举办汽车、家电等促消展销活动。

  (三)2022年秋冬季餐饮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2.活动内容: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平台领取政府餐饮消费券,在云闪付APP公布的商丘市区(梁园区、睢阳区、示范区)参加活动的餐饮企业消费(堂食)均可参与促消活动。

  3.政策支持。活动资金150万元,其中市政府提供100万元支持,参与商家提供50万元支持。消费券面额为30元(每张消费券参与商户支持10元),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通过云闪付APP支付满100元立减30元,让利消费者,促进消费。

  (四)家电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2.活动内容:通过云闪付APP发放消费券,凡在商丘市区(梁园区、睢阳区、示范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以市统计局提供名单为准)家电电器实体经销企业购买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热水器、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产品的个人均可参与补贴活动。

  3.政策支持:活动资金125万元,其中市政府提供100万元支持,参与商家提供25万元支持。用户在指定商户通过云闪付APP付款,可享受订单金额满1000元立减100元优惠,满2000元立减200元优惠,满3000元立减300元优惠,满4000元立减400元优惠,满5000元立减500元优惠,最高不超过500元优惠。

  (五)2022年“惠购银冬 韵味商都”购车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2.活动内容:凡在商丘市区(梁园区、睢阳区、示范区)内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以市统计局提供名单为准)汽车销售企业(4S店、直营店)购置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和企业均可参与补贴活动,购买车辆需在商丘市区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购车补贴红包需在参与市政府促消费活动的餐饮、商超、家电和汽车销售、本地酒类等企业参加二次消费,其他非活动商家不可使用。

  3.政策支持:政府补贴资金800万元,对在市内新购汽车的车主,按照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车价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每辆车补贴金额为2000元,车价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每辆车补贴金额为4000元,20万元以上每辆车补贴金额为60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买的新车(私营企业购买的新车不超过5辆、含5辆);

  (2)排放标准低于“国六”的车辆;

  (3)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购车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购车发票的(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商超、便利店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2月。

  2.活动内容:用户每天在自愿申请参加商丘市2022年“惠购银冬 韵味商都”促消费活动的社区超市或者便利店,扫描银联布放的门店码可领取一张优惠券。用户领取优惠券后,在7天内(最晚不超过活动结束时间)可以享受消费满10元立减5元优惠。单用户单日限领取并核销1张优惠券,每日活动名额有限,当日名额用完,当日活动结束。

  3.政策支持:银联出资40万,活动总名额8万个,每日1000个名额。

  (七)2022年“冬季购房节”促消活动。

  1.活动时间: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2.活动内容:保障人才安居,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我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在我市购房时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2万元。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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