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教育体育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版)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3〕32号)要求,夏邑县教育体育局现对全县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部分事项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一级事项:政策文件,将两项二级事项合并,公开内容(要素)进行修改。
二、一级事项:民办学校信息,将公开依据由《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修改为《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一级事项:重要事项执行情况,二级事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公开依据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修改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夏邑县教育体育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版).doc
夏邑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6日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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