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民政局关于调整完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乡(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郭庄农贸区公共服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有关要求,县民政局调整完善了《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下简称“两项《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郭庄农贸区要高度重视落实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工作,加强对本地区两项《指引》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好指导、监督、评估作用,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公开事项和有关要求。要以两项《指引》为参照,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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