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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 通 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7 16: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协会: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的规定,充分释放制度红利,现就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告知经营者变更的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向申请人明确告知两种方式的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和法律风险,尊重其自主选择,提供多样化服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可以与其他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经营者的,按照原有方式办理。

  二、严格执行文书材料规范

  为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总局修订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见附件2),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试行)》(见附件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相关附件同步更新。

  三、加强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

  调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是《条例》聚焦难点、痛点问题,回应个体工商户诉求的有效方式。各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提高个体工商户政策知晓度,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一线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了解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文书材料要求和操作方式,准确指导个体工商户选择适当的形式申请办理。

  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的实施情况、舆情动向,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对集中批量申请变更经营者、短时间内多次变更经营者、同一自然人受让多个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等异常情况,要加强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发现变更经营者涉嫌虚假登记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调查处置,或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部门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 时报县局登记注册股。

  附件: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试行)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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