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80000388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村镇建设规划,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乡镇体系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拟订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省市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资质初审、上报并监督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以及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

(九)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造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十一)负责市管道路、排水、桥涵、照明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管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排水设施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附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他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供水、热力、燃气等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汛抢险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厂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费征缴的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鉴定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所属行业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开发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实施和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管理、编研、发利用与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13个二级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法规股(住房改革发展股)。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行政执法监督及住房建设改革等工作;组织研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关现代城镇体系规划、住房、城乡基础设施、市科学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政策,组织编制全县住房规划和年计划并指导实。

(三)勘察设计股(夏邑县抗震办公室)。负责全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工作;审查报批或核准勘察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咨询单位的资质并监督管理。

(四)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县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城乡规划部门指导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县城内农村房建设、危房改造、住房安全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县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住房安全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宜居镇村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衔接和资金的安排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发展统计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目标考评工作:指导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日的申报工作。

(五)建筑安全管理股。拟订全县建筑安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拟订规范建筑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落实建筑工程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县城内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城建筑安全行政执法工作。

(六)科技股。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组织研究建筑产现代化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绿色节能项目、绿色生恋城区建设等绿色、低碳示范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及新型绿色建筑材料、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应用;指导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及引进项目创新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七)墙体材料改革股。拟订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技术经政策和制度,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孜使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夏邑县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装修装饰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县装修装饰行业的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装修装饰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全县建筑装修装饰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装修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核上报:负责装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贵全县装修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组织或参与装修装饰工程中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装修装饰行业的统计工作,汇集、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监管工作

(九)计划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编制相关发展规划。

(十)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老干部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负责全县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共计181名,实有人数294人,离退休人员79人。

3、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13个,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路灯管理所、市政管理监察大队、标准定额管理站、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室、城湖管理所、城乡建设勘察队、城乡建设工程监察队、墙体改造办公室、室内装潢管理办公室、污水处理站、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稽所、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第二部分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22.1万元,较2017年528.8万元增加193.3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722.1万元,较2017年528.8万元增加193.3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调标,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项目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8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