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8000038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夏邑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夏邑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夏邑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主要职责
夏邑县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
县总工会由县委领导,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动,组织开展各项群众生产活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指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负责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发展工会组织、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教育和管理工会会员,培训和协助党委管理工会干部。
(八)承担有关工会的外事活动。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增加的职责
(一)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二)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三)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县总工会机关在改革中要改进运行机制,一是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加强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进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二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活动方式,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评比活动。三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逐步形成充分体现工会代表职工,领导机关为基层和职工服务和运行机制。
二、机构设置
夏邑县总工会有二级机构1个,为夏邑县工人俱乐部。单位人员编制共计8名,其中,行政、参公及工勤编制8人;在职职工33人,离退休人员13人。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夏邑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夏邑县总工会本级和夏邑县工人俱乐部。
第二部分
夏邑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1.3万元,较2017年362.5万元增加168.8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531.3万元,较2017年362.5万元增加168.8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7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夏邑县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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