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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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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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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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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夏邑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夏邑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投资方向和项目安排意见,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规模及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行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县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指导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重要河湖库健康评估。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指导全县计划用水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编制、审查申报全县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干渠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中型灌区、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县(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查工作。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移民工作。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以及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规划计划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承担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负责全县水利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股(夏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监督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水权交易制度,组织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夏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发夏邑县水资源公报;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财务股。研究拟订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水利税收、信贷、财务、价格和收费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水利资金监管、价格收费工作。

(五)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所属技术推广机构工作。

(六)建设与管理股(安全监督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组织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干渠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利用以及水利旅游、水库养殖和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河道等水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工作。

(七)农村水利股。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和运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井凿井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机电排灌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8个,纳入夏邑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夏邑县水利局本级;

2、水政监察队;

3、水土保持管理站;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5、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6、打井队;

7、周楼仓库;

8、汽车维修站;

9、农水技术指导站;

第二部分

夏邑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28.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28.23万元,较上年增长277.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1928.23万元,项目支出788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27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河道公示牌制作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夏邑县水利局运行经费预算192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2.68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夏邑县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邑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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