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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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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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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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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7、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乡(镇)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列入国家、省、市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作。

13、负责安排省政府补助县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的工作。

14、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县口岸工作。

16、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17、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单位人员编制共计39名,其中,行政、参公及工勤编制39人;在职职工40人,离退休人员11人。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省、市、县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3、固定资产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县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

4、城镇发展股。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5、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股。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县口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组织验收和审查上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6、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保护股。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区域经济合作;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7、农村经济股。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8、工业发展股。(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战略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规定;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9、基础产业股。统筹全县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公路、航空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铁路、航空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负责协调铁路建设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省、市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参与制定与全县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

10、高技术产业股。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11、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卫生、体育、民政等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12、财政金融贸易股。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13、价格调控管理股。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状况,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提出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县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县管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14、收费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15、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工作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16、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17、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

18、夏邑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订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县扶贫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办理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7个,纳入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3、价格成本监审中心;

4、以工代赈办;

5、工程咨询中心;

6、机械设备调剂服务中心;

7、物价检查所;

8、价格认定中心;


第二部分

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6.5万元,较2017年223.8万元增加42.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266.5万元,较2017年223.8万元增加42.7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主要是2017年人员工资调标,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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