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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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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8000039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夏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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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夏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夏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三)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四)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五)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八)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九)指导辖区内法院的财务、装备、技术、鉴定等工作,并负责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单位人员编制共计128名,其中,行政、参公及工勤编制128人;在职职工146人,离退休人员146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夏邑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工会、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司法技术鉴定室、后勤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队。派出基层法庭5个,分别是李集法庭、王集法庭、会亭法庭、孔庄法庭、济阳法庭。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1个,纳入夏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夏邑县人民法院本级、法院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夏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3万元,较2017年1054.8万元增加588.2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1643万元,较2017年1054.8万元增加588.2万元,2017新的调资政策在2018年纳入年初预算,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等各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5.2万元,项目支出438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夏邑县人民法院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邑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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