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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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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8000039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采购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公开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综合协调县建设、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文化、卫生、民政、电信、电业等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关系,并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3.负责环境卫生的监察管理及环卫设施拆除的审批。

4.负责收取沿街机关、门店、单位、早点、夜市、居民住户的垃圾处置费;落实城区范围内“门前四包”责任制。

5.负责县城规划区临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取缔违章占道、马路市场;查处店外经营、占道摆摊、流动叫卖等行为。

6.负责在城市街道两侧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的审批;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的审批 。

7.负责规范管理夜市。

8.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对擅自设置广告、标语、标牌、灯箱、条幅、散发宣传品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9.负责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统一审批和管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247人,实际在职职工339人,离退休人员156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于1999年元月成立,2010年7月21日,夏编[2010]年35号文批准更名为夏邑县城管监察大队,隶属于住建局,2014年7月,城管监察大队从住建局二级机构分离出来,更名为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属全供事业单位。2018年1月实有人员339人。下设街道管理大队、市容大队、收费大队、环卫所、渣土办、办公室、财务室7个股室,负责县城规划区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处理费。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二级机构1个,纳入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本级;

2、夏邑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第二部分

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7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87.2万元,较2017年3304.4万元增加482.8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3787.2万元,较2017年3304.4万元增加482.8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底工资调标,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津贴、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险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2056.9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暂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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