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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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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50000053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公示(第14批D2HA202104200031)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1-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公示

  (第14批D2HA202104200031)


  2021年4月21日,我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14批D2HA202104200031)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北岭镇刘集村南头,刘集扶贫车间加工塑料,噪音,气味难闻。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交办件反映的扶贫车间为“夏邑县腾达塑料业制品厂”,(法定代表人:杨佳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426MA483KPH0B),位于夏邑县北岭镇刘集村小韩楼村76号,该厂南侧为夏芒路,西北约130米为刘集村,厂东北约60米为韩楼村。该厂年产200万个日用塑料筐项目2020年5月20日经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夏环审【2020】24号),2021年2月2日企业自行环保验收。

  该厂废气产生的主要设备为三台注塑机,生产时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引风机和管道送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两种治污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该厂噪声主要由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

  调查、走访发现,该厂夜间生产时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明显,确有扰民现象。

  二、整改处理情况

  1.责令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维护环保设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4月23日已完成对车间窗户加装双层玻璃,对注塑机进行二次密闭并加装减震垫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同时采取夜间停产的方式(当事人已出具有书面保证书)来消除夜间扰民现象。

  2.夏邑县腾达塑料业制品厂完成整改后,县环保局于2021年4月24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废气、噪声检测,待确认达标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

  3.责成县环保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责任追究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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