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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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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1126000006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夏邑县审计局对张利军同志任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7号)

来源:夏邑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夏邑县委组织部委托,夏邑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9年5月10日至6月12日对张利军同志任原夏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原县委农办)主任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县委农办及张利军同志基本情况

原县委农办主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协助县委、县政府作出农村工作部署等。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督查队、改厕办。

张利军同志,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夏邑县罗庄镇人。1981年参加工作,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原县委农办主任,主持全面工作。2019年3月19日调入夏邑县农业农村局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16年夏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收支预算分别为:部门收入预算1200000元(财政拨款1200000元);部门支出预算1200000元。2017年夏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收支预算分别为:部门收入预算1408000元(财政拨款1408000元);部门支出预算1408000元,2018年夏邑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收支预算分别为:部门收入预算1939400元(财政拨款1939400元);部门支出预算193940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记未计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113297.09元。

(二)上年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521599.32元。

(三) 追加资金占年初预算批复的比例较大占当年整个预算批复的385%。

(四)违反规定主管会计、出纳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兼任。

(五)财供人员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担任公司股东。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夏邑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积极整改。同时建议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应加强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的管理,对以前年度应记未计固定资产进行补记,新购入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据实编报部门预算,防止大幅度追加支出预算情况的发生;应严格审核费用票据,对不符合规定或者记载不完整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依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职人员不得担任企业职务,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四、原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县委农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审计工作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立即安排原会计调整账目,补记固定资产账,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使用管理,现固定资产账目已建立完善;对主管会计、出纳不应由同一人兼任问题,该单位重新安排了二人分别担任会计、出纳的相关工作。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时将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编入年初预算。对预算追加占年初预算批复比例较大问题,今后编制预算时会综合考虑本部门收支情况,据实编报部门预算,防止大幅度追加支出预算情况的发生。对不合规票据支出问题,该单位明确要求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规的票据坚决不予受理,已杜绝了不合规票据再次出现。对不允许财供人员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问题,高峰与高翠莲签订夏邑县栗城牡丹种植专业合作社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合作社股东变更手续每年1月份集中办理,现已告知本人2020年1月份前去办理。


夏邑县审计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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