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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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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11250000070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省委省政府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二批)

来源:夏邑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09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胡庄村李庄,李岗及李讲用,两家养鸡场,粪便乱排,臭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胡庄村李庄,李岗及李讲用,两家养鸡场,粪便乱排,臭味难闻”问题,系2家养殖户,位于胡桥乡胡庄村李庄北侧离村庄约50米。其中:李岗养鸡户,现养蛋鸡2600只;李讲用养鸡户,现养蛋鸡2500只。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2家养鸡户内均建有化粪池,粪便通过全自动刮粪机收集后存入化粪池,然后经过12天腐熟后,再作为果蔬肥料出售给果园。不存在粪便乱排现象,出粪时会散发臭味。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牧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的标准,系2家养殖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

处理整改情况:责成胡桥乡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增加养殖户对养鸡棚清扫频次,在封闭条件下勤清理污水粪便。目前已落实。

2.加强卫生保洁工作。每天对场区内外喷洒生石灰杀菌消毒。目前已落实。

3.限期整改。启动搬迁程序,养鸡场处理完当前这批蛋鸡后,立即搬迁养鸡场(搬迁时间为6个月之内)。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1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康复东路人民医院对面有三家左右饭店在外面炒菜,油烟净化器不用,油烟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夏邑县康复东路人民医院对面从东至西共有15家饭店,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完成。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宝鸡面皮、南京手工水饺、李家水煎包、沙县小吃4家饭店有油烟净化器,但未正常使用,在店外炒菜做饭产生油烟。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县城管局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对店外经营的4家饭店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夏城整改通字2018503号、夏城整改通字2018505号、夏城整改通字2018507号、夏城整改通字2018509号),责令其按照要求立即运行油烟净化器,进店经营。目前已整改到位。

2、举一反三。按照《夏邑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夏环攻坚办201804号)的要求,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开展餐饮饭店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1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曹集镇冉庄社区,赛琪体育商品厂院内,碎石机噪音大、粉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碎石机为“夏邑县赛维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位于夏邑县产业集聚区振兴大道东段南侧,法人代表杨帅帅。2018428日,其《年产10万立方全封闭商品混凝土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夏邑县环保局审批(夏环〔2018051号),2018919日,企业组织相关单位自行验收。该公司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原石生产工艺为:原石-给料-破碎-振动筛-产品料堆;混凝土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实验室检测-罐车-工地。

20181012日,  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碎石工段密闭不严,地面硬化不完全,随立案查处。20181020日,县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夏环罚决字2018119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同时给予二万元罚款。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停产,正在整改。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县环保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对赛维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目前正在整改。

2、举一反三。对县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25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城关镇靠近西三环路边上,腾达驾校北100米,新源不锈钢厂内存放很多废弃物,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厂系夏邑新源不锈钢有限公司,位于城关镇靠近西三环路边上,腾达驾校北100米,2011年建厂,2012年部分投产,2013停产,至今已5年。

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内仅门卫室一人看门,院内未发现其他人员。目前,厂区放置少量废铁和废机器,无其他东西,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附企业现场照片)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通知企业法人,对该厂区内的废铁和废机器进行清理。(通知到企业法人后,责成一周内完成清理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通过走访宣传,增强辖区内的企业环保意识,确保此类问题的不再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28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韩道口镇范集村东队与安徽交界处,薛楼苗圃场南边,有一砂石料厂,厂在安徽地界,但打料、碎料在河南地段,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厂建于20185月,场主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该厂位于夏邑县韩道口镇范集村东队与安徽交界处薛楼苗圃场南边,占地8亩(其中:河南地界占2.9亩,安徽地界占5.1亩),供应电力为安徽。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厂在河南地界放置原料,并进行打料、碎料,有扬尘。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韩道口镇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立即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做好取缔工作。目前河南地界已取缔到位。

2、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河南地界取缔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3、举一反三。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3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孔庄乡小楼子村加油站斜对面,有一无名木材加工厂,喷漆气味刺鼻,粉尘、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木材加工厂位于孔庄乡小楼子村东侧,紧临夏韩公路。该加工厂约200平米,租地建厂经营,主要设备有压刨机、电刨子等,主要加工木质楼梯扶手。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时,确有油漆味。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孔庄乡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立即取缔该木材加工厂,断水断电、清除原料及设备,做到“两断三清”。目前正在拆除厂房。

2、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立即予以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38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中峰乡,S325省道南侧,中峰棉业有限公司,黑色污水排到公司门前坑里,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中峰棉业有限公司20089月建成,20119月通过环保验收(商环验﹝201119号)。该企业生产废水产自纺纱车间空调冷却水,属清净下水,正常生产时每天产生约20升。用于保持纺纱车间高温潮湿,便于纺成纱,循环利用不外排。群众举报公司门前坑里的黑色污水,实为乡镇公路两侧公路边沟,长约5米左右,宽约2米,深1.5米。水体呈黑色主要原因是雨水、树叶、杂物和生活污水在一起长期发酵,清理不及时所造成。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中峰乡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将黑色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目前已对水体内杂物进行打捞,水体抽排,黑色污水已清理完成。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乡所有企业,做到不留死角,并且全方位治理到位,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环保网格化管理。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4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李集镇李楼村刘白路西侧,养猪场臭味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本次反映的问题和20181117日第十批商丘D20181117006号反映养猪场问题重复。

该养猪场位于李集镇李油坊大队李楼村西南角,为该村村民利用自家闲置的蘑菇棚养猪50头。案件核查组现场核查发现,猪舍内有粪便,没有及时清理,空气中有臭味。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牧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豫〔201718号)规定的标准,系非规模化养殖。

处理整改情况:

责成县畜牧局、李集镇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清除猪舍内粪污,作为农肥使用。现已整改到位(图片附后)。

2、勤打扫院内环境卫生,生石灰消毒杀菌。现已整改到位(图片附后)。

3、养殖户1119日已开始对所养生猪进行出售,表示此后不在此处继续养猪。

4、举一反三。对全镇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规范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避免因养殖造成环境污染出现的扰民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受 理 编 号 :商丘 D2018111904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罗庄镇新集西边,染红庄村036乡道路南,无环评手续占耕地的楼板厂,在路边搅拌砂浆,产生噪音和粉尘,楼板堆放在路边,属散乱污企业。(检查时不生产,过后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楼板厂位于罗庄镇徐楼台村张庄组北侧,厂区东侧为耕地,西侧、南侧均为荒地,北侧为道路。200811月,该厂利用砂石料生产楼板。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时发现,有搅拌机1台、压板机1台,厂区无围挡、原料无覆盖、场地没有完全硬化。

处理整改情况:责成罗庄镇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1. 立行立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该企业。目前,已取缔到位。

    2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责任追究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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