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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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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1117000007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省委省政府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五批)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商丘 D2018111200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何营乡苗李庄村有一窑厂,在窑厂南头的地下室夜间用废旧轮胎提炼柴油,生产量很大,周围有学校和幼儿园,严重影响居民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此次举报和2018年11月11日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四批商丘D20181111059)内容一致,反映问题属实。该炼油作坊建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7日被群众举报,何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成联合执法组,乡镇主要领导带队对该作坊予以取缔。11月8日取缔完毕。11月12日现场核查没有发现生产设备、原料、产品。

处理整改情况:

1、责成何营乡政府加强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

2、各乡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进行拉网式排查“散乱污”,对发现的坚决彻底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无。 

商丘 D2018111200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何营乡槐刘村蒋庄,村内养猪场养鸡场很多,粪便到处都是,苍蝇满天飞,气味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此次举报和2018年11月11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交办单(第四批商丘D20181111019)内容一致,反映问题属实。何营乡槐刘村委蒋庄村有10家养鸡户11个养鸡棚(其中有三户属于扶贫项目户),每户存栏约3500余只。另有一养殖户养猪60余头。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粪便堆放不合理、清理不及时,空气有异味。

1、处理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责成何营乡人民政府彻底清理粪便垃圾。目前已完成。

2、加快养殖硬件设施建设。在饲养棚北部修建水泥路,同时栽种竹子130米,修建围墙280米形成隔离带。目前道路修建已完成,竹子正在栽植,围墙正在加紧施工。

3、制定卫生制度。帮助养殖户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增加大棚内清扫频次,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在棚区内外喷洒药品、生石灰灭蝇消毒。

举一反三。排查全乡养殖户现状,用规范化养殖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养殖业规范发展。目前正在进行。

责任追究情况:无。

商丘 D2018111204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长寿广场龙虎明珠东区商铺有多家饭店,油烟排到小区内,散发刺鼻的气味,油渍滴到小区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长寿广场龙湖明珠东区位于夏邑县北御道与东光街交叉口北,沿东光街有27家饭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油烟净化设施没有及时清洗、及时更换滤芯。二是部分油烟净化设施老旧,处理效果差不达标。三是个别饭店不运转油烟净化设施。案件落实组现场发现部分饭店墙面有油渍。

处理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按照《夏邑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夏环攻坚办【2018】04号)的要求,对举报区域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排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整改并处罚,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目前,长寿食府、老狼大盘鸡、脊骨刀削面、兰州拉面四家饭店整改完毕。

2、举一反三。在县城区域范围内开展餐饮饭店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无。

商丘 D2018111206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产业集聚区罗兰家纺院内车行天下汽车维修厂,汽车喷漆、钣金时气味刺鼻,使人头晕呕吐。2018年9月28日县环保局取消环评手续,仍有喷漆作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夏邑县车行天下汽车养护中心位于夏邑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中段百老汇服饰院内(租厂房),法定代表人孟帅帅。该中心2018年7月建成,主要从事汽车维修。2018年6月10日,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夏邑县环保局审批(夏环审〔2018〕071号),2018年8月16日该中心委托河南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附验收意见),通过环保自主验收。主要设备有举升机、轮胎拆装机、轮胎平衡机、充电机、二保焊机、无尘干磨系统、车架校正设备、调喷烤漆设备、电阻焊机等;生产工艺为:汽车进厂-预检-机电维修-车架矫正-钣金外型-打磨刮灰-车漆修补-烤漆-检验试车-交付用户。环保设施有焊接烟尘净化器、换气扇,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UV光解+过滤棉”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2018年9月28日,夏邑县环保局撤销对该中心做出的环评审批意见(因环评单位对周边环境情况调查不清楚,与环评文本表述不一致,存在遗漏重要敏感点等情况),企业不服,表示要申诉,同时自行拆除喷漆房,申请无喷漆工艺的汽修项目备案,但周边企业仍不同意该项目在此经营。10月10日,夏邑县环保局向该项目经营者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夏环责停〔2018〕第Y-16号),责令其不得经营。

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未发现喷漆作业,未闻到有刺鼻气味。

处理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制定搬迁计划,30日内搬迁完毕。目前企业已制定搬迁方案,开始拆除设备。

2、责成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环保局加强监管,确保搬迁期间不得营业。

责任追究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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