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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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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610000007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6-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告公示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的公示(第4批2号)

来源:夏邑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的公示(第4批2号)


2018年6月5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交办单(第4批2号),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批示,迅速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进行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快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举报内容: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东侧刘井村铸造厂,督察组检查时不生产,督察组走后开始生产,该厂无相关正规手续。诉求人称违规企业正常生产,自己的正规工厂无法正常生产。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不属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东侧刘井村铸造厂所在位置为夏邑县金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办理环评手续(夏环审〔2017〕093号),2017年12月开始建设,2018年4月主体设备安装完毕,目前,尚未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18年5月2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调试设备,因治污设施未能同时建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对主要设备(S-16号)实施查封扣押,并要求该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待建成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针对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现场实地核查没有发现生产迹象,县环保局封条在原位置完好无损。

2.处理情况

接件后,按照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调查组经实地调查核实,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待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环保验收工作,环保验收不合格严禁投入生产。夏邑县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防止违规试生产。

(二)追责情况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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