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30000099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韩道口镇鑫恒物资回收处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韩道口镇鑫恒物资回收处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韩道口镇鑫恒物资回收处年回收加工3万吨废塑料项目 | 商丘市夏邑县韩道口镇中心十字路口向南500米路西 | 夏邑县韩道口镇鑫恒物资回收处 | 山东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790.019m2,总建筑面积801m2,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破碎废塑料3万吨的生产能力。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清洗废水清洗废水采用“气浮+二级过滤+MBR”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不小于50m3)处理后,出水水质COD100mg/L、BOD520mg/L、SS70mg/L、NH3-N15mg/L,能满足项目清洗用水回用水质要求,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52m3/d(合计105.6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300mg/L、SS200mg/L、NH3-N30mg/L,废水水质浓度较低、废水量较小,采用旱厕+暂存池收集,定期清理作为农肥施于周边农田。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分别在两个干式破碎车间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并通过管道连接,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量均为2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采用袋式除尘效率可达95%以上,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个车间粉尘排放量均为0.045t/a(0.009375kg/h),排放浓度均为4.6875mg/m3,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破碎机、清洗机、脱水机及水泵等设备运转,噪声源强75-85dB(A)之间。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人工分拣工序产生的不可利用杂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 人工分拣工序产生的不可利用杂物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定期清掏,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并统一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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