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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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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05000099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省九日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钢化玻璃、年产2万平方玻璃装饰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0万平方钢化玻璃、年产2万平方玻璃装饰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

1

年产20万平方钢化玻璃、年产2万平方玻璃装饰画项目

夏邑县产业集聚区振兴大道西段南侧

河南省九日玻璃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72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600平方米,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120平方米。主要建设钢化玻璃玻璃装饰画生产线各一条。建设年产20万平方钢化玻璃、年产2万平方玻璃装饰画项目环保工程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处置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5%。

1.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印刷、覆膜废气采用UV光氧+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9.5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16t/a,排放速率约0.027kg/h,排放浓度9.0mg/m3,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影响分析

评价要求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加装减震等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可以使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玻璃、废木料、除尘灰、玻璃渣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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