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050000998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宏达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100万吨水洗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宏达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100万吨水洗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

1

夏邑县宏达建筑材料加工厂年产100万吨水洗砂项目

 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吴庄村郑楼南500

夏邑县宏达建筑材料加工厂

本项目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厂房(包括原料场、粉碎车间、洗砂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出厂车辆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洗砂废水和出厂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9m3/d(合计57m3/a)。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240mg/L、SS300mg/L、NH3-N25mg/L,废水水质浓度较低、废水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2.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粉碎粉尘,筛分粉尘,传送带输送过程粉尘,料场粉尘和运输车辆动力扬尘。本项目食堂较小、在厂职工人员较少,食堂油烟产生量极小,不会对围环境产生影响

①上料粉尘

本项目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量为22t/a。环评要求企业合理设置原料斗高度以降低卸料高度,原料斗采用三面封闭结构,上方安装喷雾洒水系统,对粉尘的抑制效率为90%,粉尘在封闭库房内自然沉降效率为80%,则项目原料上料产生的粉尘排放量约为0.52t/a,排放速率为0.09kg/h。

③筛分粉尘

本项目筛分过程粉尘产生量约63t/a,项目对振动筛进行半封闭处理,运行过程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粉碎车间全封闭,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077t/a,排放速率为0.0175kg/h

④皮带输送过程粉尘

本项目原料进入给料机后的运输均采用皮带输送机进行输送,输送带在输送过程中匀速稳定,一般情况下不易起尘。输送带输送过程中粉尘主要产生于大风天气。本项目对输送带进行封闭,可有效避免粉尘的产生。本次评价不再对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进行定量分析。

⑤料场粉尘

项目原料料场采用钢构棚,搭设顶棚,进行全封闭,安装喷雾洒水系统,企业装卸作业均在封闭的原料堆场内进行,此外,项目所用原料粒径较大,堆放过程起尘量较少,因此本次环评不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本项目成品料场粉尘产生量约0.05t/a,成品料场采用钢构棚,搭设顶棚,进行全封闭,安装喷雾洒水系统,对产品送料上堆及产品堆放过程进行洒水抑尘,粉尘在经仓库自然沉降后,抑尘效率可达90%,则项目成品库房粉尘排放量约0.005t/a,无组织排放。

⑥运输车辆动力扬尘

本项目原料及产品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量为0.56t/a,评价要求项目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撒水、清扫,进出厂区车辆进行车轮冲洗,厂区入口设置雾化降尘设施,经采取措施后抑尘效率约为90%,运输车辆动力扬尘排放量约0.056t/a。

⑦无组织排放预测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最大浓度为0.03319mg/m3,能够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61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6367mg/m3,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标准限值的10%,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自上料机破碎机筛分机输送带洗砂机振动筛、清洗设备、喷淋设备、除尘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之间。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淤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沉淀池淤泥产生量为0.8t/a,定期清掏后外售给砖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63t/a,经收集后外售给砖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由厂区内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并统一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