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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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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805000100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曹集一一八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曹集一一八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

1

夏邑县曹集一一八加油站项目

夏邑县夏芒路朱庄

夏邑县曹集一一八加油站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选址位于夏邑县夏芒路朱庄。项目性质为新建,占地16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20罩棚一座30营业厅一栋15办公室一栋10卫生间一栋以及与其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拟建规模为年销售成品油400t(其中汽油280t,柴油120t).环保工程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处置设施等。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1.污染治理措施  

主要来自员工和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主要是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2mg/m3)限值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是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噪声,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及时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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