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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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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803000101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郭店镇佳之禾粉条厂年加工500吨粉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夏邑县郭店镇佳之禾粉条厂加工500吨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

1

夏邑县郭店镇佳之禾粉条厂加工500吨粉项目

商丘市夏邑县郭店乡王刘庄村李庄东50

夏邑县郭店镇佳之禾粉条厂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 司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冷库和办公室等。

1.该项目产生的解冻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的综合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储水池可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标准,用于农田灌溉,不对周围地表水造成影响。

 

2.项目使用天燃气锅,由于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量较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及《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其对大气污染的影响较小。

 

 

3.该项目采用的设备为混料和面机漏料机气煮锅等,根据厂方提供的设备情况,确定该项目的噪声源强在6070dB(A)之间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声环境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该项目产生的固废总量为9.456t/a,其中工业固废产生量为8.926t/a评价认为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在采取以上相应的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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