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1170001017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恒昌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PE波纹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题会议审议,我局拟对河南恒昌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PE波纹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况
项目名称 |
年产18000吨PE波纹管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南恒昌管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地53360㎡,选址建于夏邑县产业聚集区跨越大道东段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筑面积约5800m2,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2018年修订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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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要求,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基础降噪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至65dB(A)以下,各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边角料及检验残次品、原料包装袋及成品包装材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总量建议控制指标:废气:非甲烷总烃0.138t/a 生活污水:纳管COD0.0918t/a、NH3-N0. 0108t/a 终排COD0.018t/a、NH3-N 0.0018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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