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1150001019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鸿森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5万个木板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题会议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况
项目名称 | 年生产5万个木板包装箱项目 |
建设单位 | 夏邑县鸿森木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蔚和) |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占地2000㎡,选址位于商丘市夏邑县中峰乡南开发区(吕庄村)。项目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2000m2,其中生产车间1200m2,仓库750m2,办公及其他附属设施50m2。项目产品为木板包装箱。主要原料为胶合板、钉扣等;主要生产设备有锯切机、钉扣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草制品业〉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中“其他”类,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20t/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居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①板材锯切过程产生的木粉尘 项目使用锯切机等对木板进行锯切,由于锯片对木料的切割作用,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木粉尘,这些木粉尘顺着锯片旋转的方向飞出。项目锯切机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锯切机粉尘产生处各设置一个集气罩(一共2个),通过引风机引至每台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一共2个),集气罩集尘效率为90%,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引风机风量均为2000 m3/h,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计算排放速率为0.0067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使用印刷机在木板表面根据客户要求印刷简单的数字和图案,印刷量较少,根据建设单位介绍,项目购买水性油墨,使用中不再使用稀释剂,年油墨使用量为0.04t/a,使用过程中油墨中约有20%的溶剂挥发,挥发量为0.008t/a。挥发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河南省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河南省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等相关要求 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锯切机、钉扣机等设备,噪声源主要在75-90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厂界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锯切工段产生的边角料和收尘,收集后外售给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合以上,项目运营期对环境不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5.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08t/a。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