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115000102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北岭镇宏鑫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1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题会议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况
项目名称 | 年产1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夏邑县北岭镇宏鑫新型墙体材料厂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蔚和) |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5万元,占地20000㎡,选址位于夏邑县北岭镇卢庄村。项目性质为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9260m2,包括综合车间、陈化车间、窑体等。项目产品为煤矸石烧结砖。主要原料为煤矸石和建筑弃土;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砖机、搅拌机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隧道窑烟气由风机引至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湿式电除尘器进行脱硫除尘(SO2去除率不低于85%,烟尘去除率不低于90%)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氟化物浓度均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砖瓦窑行业要求标准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破碎筛分处理车间的粉尘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且破碎筛分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负压收集后与集气罩收集粉尘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121t/a,粉尘浓度为6.7mg/m3,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厂区噪声主要产生于破碎机、搅拌机、制砖机等机械设备以及风机,噪声源强约为75~90dB(A)。厂区内产噪设备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50dB(A)、夜间60dB(A))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经隔音、建筑物屏障、绿化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区噪声对周边村庄几乎没有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除尘沉淀物、废泥坯和不合格品,均属一般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泥坯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沉淀物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厂区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5.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37.722t/a,氮氧化物16.57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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