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115000103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奥鑫钢化玻璃厂年产6万平方钢化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题会议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况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平方钢化玻璃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夏邑县奥鑫钢化玻璃厂 |
环评机构 |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海英) |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地3100㎡,选址建于夏邑县产业集聚区振兴大道西段6号。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生产车间3000㎡以及与其相配套的附属设施、供电、供水、污染治理设施等,共计建筑面积3100㎡。主要设备有: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清洗机、钢化炉等。以玻璃原片为原材料,采用切割、磨边、(打孔)、清洗、钢化等工艺生产钢化玻璃,拟建规模为年产600辆抢险救灾车。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2玻璃及玻璃制品)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主要为磨边、清洗工序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磨边、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安帕杰伦制衣厂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沱河。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主要为切割、打孔工序粉尘。由于打孔工序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切割或打孔,且打孔尺寸较小,切割、打孔工序粉尘的产生量很小。此外,由于玻璃粉尘密度较大,产生的少量粉尘能迅速沉降至地面,切割、打孔工序粉尘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主要是来自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清洗机、钢化炉等设备运转时产生,采取墙壁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加以降噪,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主要是边角料、残次品、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0.0079t/a、0.0008t/a(终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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