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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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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115000103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杨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00个珠宝展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题会议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00个珠宝展示柜项目

建设单位

夏邑县杨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谭艳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长寿大道与跨越大道交叉口东段1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地11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成品车间1354.5㎡,成品库2000㎡、玻璃加工车间520㎡、半成品车间 2551.5㎡、原辅材料库300㎡以及与其相配套的附属设施、供电、排水、污染治理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推台锯、钻床、镂铣机、空压机、冷干机、玻璃直线磨边机、玻璃自动上片机等。本项目年产1500个珠宝展示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2013]21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畴,属于允许类项目,且项目已在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 “2018-411426-21-03-077097”,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类别中“27、家具制造”属于“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不使用油漆,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项目清洗废水收集槽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厂区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道。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本项目木料在下料、钻孔和雕刻的过程中会产生木质粉尘,粉尘产生量为 0.642t/a,本项目拟设置中央除尘器处理锯料废气,粉尘收集效率为70%,中央除尘器的处理效率为90%,则有组织粉尘的产生量为0.449t/a,产生速率为0.225kg/h,产生浓度为11.225mg/m3,经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45t/a,排放速率为0.023kg/h,排放浓度为1.123mg/m3,废气通过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严格 50%要求(120mg/m3,1.75kg/h)。

锯料和镂铣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193t/a,排放速率为 0.08kg/h。厂界排放浓度及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1.0mg/m3)。项目营运期粉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无超标点。

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为精密锯、台钻、打磨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为 70~80dB(A),均置于室内,且在设备选型方面均选择低噪声设备。本次评价要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以下措施:①对精密锯、台钻、打磨机等机械设备分别采取消声措施,安装减震垫;②对厂房临近高噪声设备一侧进行密闭处理,安装隔声门窗;③加强厂区周围绿化,以起到隔声降噪作用。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北、西、南三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东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木板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玻璃磨边产生的沉渣。

本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6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本项目边角料产生量为 0.6t/a;中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 0.4t/a,主要成分为木质颗粒;边角料及中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外售回收部门。

本项目废水收集槽玻璃沉渣产生量为0.3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的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

5.总量建议控制指标:本项目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058 t/a ,BOD5 0.028t/a,SS 0.03 t/a;NH3-N 0.008 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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