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1090001037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夏邑县广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砂石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题会议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环评文件论述的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生态股。
联系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概况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砂石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夏邑县广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陈蔚和) |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6000㎡,选址建于夏邑县骆集乡骆北村北。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外购毛石和废石经破碎机破碎、经筛选后加工成建筑材料。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共计建筑面积4000㎡。主要生产设备有:破碎机、筛选机、除尘器、进出车辆冲洗设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在第一类 鼓励类“十二、建材 10、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对照,项目产品和设备不在该目录内,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类中“51、石材加工”,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职工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输送、筛选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的粉尘量为300t/a。评价建议在破碎机、输送带及筛选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道集中至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集气效率按85%,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按99%计,则处理后的粉尘排放浓度为44.27mg/m3 ,排放速率为0.35kg/h,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0mg/m3、≤3.5kg/h、排气筒为15m)的二级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主要是来自破碎机、筛选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采取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修等措施加以降噪,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冲洗废水产生的污泥干燥后填坑铺路。高效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石粉尘掺加在石沫中外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综合处置。 5.总量建议控制指标 本项目无废水、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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