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21000094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关于《夏邑县幸运森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快递袋、购物袋(厚度大于0.025毫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幸运森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快递袋、购物袋(厚度大于0.025毫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幸运森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快递袋、购物袋(厚度大于0.025毫米)建设项目 | 商丘市夏邑县高新区跨越大道东段南侧T字路口向南50米路西6号 | 夏邑县幸运森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元臻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5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吨快递袋、购物袋(厚度大于0.025毫米)。 | 1.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以及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吹膜、印刷、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边角料和残次品破碎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粉碎机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并在粉碎机的投料口处加装塑料挂帘,粉碎时放下挂帘,减少粉尘逸出。经车间厂房阻拦后,逸出的少量粉尘主要散落在粉碎机附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吹膜机、制袋机、拌料机、印刷机等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项目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音、加强设备维护措施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吹膜、制袋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原料拆封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印刷工序产生的废墨桶和沾染油墨的废抹布、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由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墨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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