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31000095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审批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关于《商丘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千克尿活素粗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千克尿活素粗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产100千克尿活素粗品项目 | 商丘市夏邑县骆集乡双联食品工业园2号厂房 | 商丘顶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皓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工艺废水经pH调节后与过滤吸附后的尿液、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喷淋设施定期更换废水一起进入厂区尿液暂存池,每天由专人拉走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综合利用。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废气主要是清洗液清洗、洗脱过程挥发的NH3及硅胶再生过程挥发的HCl,经集气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塔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HCl排放速率0.26kg/h、排放浓度100mg/m3),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NH3排放速率4.9kg/h)。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真空泵、搅拌机、风机等,噪声源强在60-90dB(A),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编织袋和废塑料桶、尿液过滤杂质、职工生活垃圾。氨水、盐酸废包装桶、硫酸铵废编织袋为危险固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原料厂家回收;氯化铵、硅藻土编织袋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尿液过滤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此部分过滤杂质日产日清。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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