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夏邑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202000095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审批

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商丘牧歌制药有限公司年分装100万箱兽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开

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丘牧哥制药有限公司年分装100万箱兽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6187236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47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公众参与
1商丘牧哥制药有限公司年分装100万箱兽药项目商丘市夏邑县王集乡彭井村568号商丘牧哥制药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商丘市夏邑县王集乡彭井村568号。占地面积13974.4m2,建筑面积5753.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用房等;环保工程主要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处置设施等。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分装100万箱兽药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95万元,占总投资的2.32%。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纯化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1座5m3隔油池及1座150m3化粪池处理暂存后,资源化利用;洗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水提浓缩废水经1座10t/d“调节池+水解酸化池+膜生物反应池+清水池”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艺粉尘采用“循环净风系统3套,厂房全封闭措施,半密闭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套”等环保措施处理,液化气燃烧废气采用“通风排气扇1台,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等环保措施处理,中药异味采用“密闭车间+空调净化系统1套”等环保措施处理,醇沉、过滤、干燥、乙醇回收等工艺有机废气采用“局部密闭罩+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等环保措施处理,乙醇(回收)储罐呼吸废气采用“被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等环保措施处理,质检废气采用“顶抽式通风橱+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1套”等环保措施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采用地下式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污泥暂存间封闭设计,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地面停车场机动车尾气采用“大气扩散、绿化等”等措施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附录C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行业(其他工序)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餐饮服务单位油烟、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限值和油烟去除效率。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对隔声、减振、专用设备间、日常设备维护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影响较小。4、固废治理措施:主要为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原辅料废包装(原料药废外包材料、其他辅助材料废包装)、废标签底纸等一般废物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灯管(无汞)、废滤料(纯化水制备)、废活性炭(纯化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纯化水制备)等属于一般废物,于厂区一般废物暂存设施暂存后,交厂家回收或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滤渣(饲料添加剂)等属于一般废物,不再单独设置暂存场所,收集后全部直接回用于生产;药渣(中药提取)、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废物,于厂区一般废物暂存设施暂存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综合利用。原辅料废包装(原料药废内包材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滤芯、滤渣(注射剂、口服液生产)、精馏残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除臭设施)、质检废液、废试剂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